朋友在報紙專欄內有這麼一段文字。我想在這裡引用和玩「接龍」;相信憑與她多年的交情,她應該不會告我侵犯版權:
「其實愛沒有標準,單憑感覺可以叫愛,但不夠深刻,容易動搖。抱有深刻感覺也可以叫愛,卻未必感到安全,總有憂患。原來還有更大的愛,那是對生命的信念和平靜……愛是當大家相處很久,懂得互相體諒和付出後,才會孕育出來的果實,在此以前的都談不上是愛,那只是感情上、性別上、肉體上的欲念或磨合的過程而已,甚至可以說是自我的產品,是我們借另一個人滿足自己被接受、認同和奉承的感覺。再深入的愛,就不再在自我的層次,那又是更遠的天空,先不要好高騖遠。」
我們太輕言愛(這口吻是不是好張小嫻?),卻不知道愛是一個漫長的關於「了解」的過程。為甚麼說瑜伽就是愛?那是因為,透過它(那是一種個人身心的互動),我們發現自己無限的潛能、力量、不足和限制;我們去學習接納自己的不足和限制,不作傷害的事,也學懂珍惜自己的潛能和力量,然後好好發展它們,最後把自我(自戀)放下(這個「動作」很難度高吧),改而與身邊的人分享這些力量和當中的喜悅。
(當然,愛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最低層次是必須透過語言去交流、去「了解」你想甚麼、我又想著甚麼。)
而最終是,平靜就是愛;記憶就是愛——回想一下心愛的人(可能是你的孩子、家人、朋友、情人,甚至寵物)一個關懷的眼神、一次安靜的牽手、一次無言的擁抱,再將它們深深記在腦海,在孤獨的時候重溫那些片段,你就會頓悟,甚麼可以超越空間和時間,甚麼是最私人、最深刻的觸動(嗯,為了好好讓記憶留下,記緊多吃魚!)。
在這個層次下(真的很高呢,而我們卻仍處於矛盾,甚至痛苦的狀態),愛,便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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