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13, 2006

《瑜伽經》第二章:實踐鍛鍊

2.1 瑜伽是對身體加以自律,學習經典,和對神的順服。

2.2 目的是促進冥想,除去障礙的根源。

2.3 無知、我執、迷戀、厭棄、貪求,是生命的五種障礙。

2.4 無知是其餘幾項的溫床,無論是沉睡的、輕微的、可構成障礙的還是激烈的。

2.5 無知將那些不是永恆的、不純潔的、痛苦的、不屬真我的,認同為永恆的、純潔的、愉快的、屬於真我的。

2.6 我執是知覺者將自己認同於知覺的能力。

2.7 迷戀是對欲望的追逐。

2.8 厭棄是住在痛苦之中。

2.9 貪求在那些有學識的人之中仍然存在,是會自己助長的。

2.10 這些障礙還在精微階段時,可以做相反的事情來消除。

2.11 如果成形以後,可以靜坐冥想來消除。

2.12 那些障礙由過去的業行而來,在可見及不可見的界域發生作用。

2.13 一旦生根,便影響生命的狀況、生命的長短和種種經驗。

2.14 由於行善與行惡的不同,分別產生樂果與苦果。

2.15 對於有智慧的人來說,甚麼都是苦的。因為一切都在改變,事物變成它們相反的狀態。

2.16 還未來到的痛苦是可以避免的。

2.17 痛苦的因由是知覺者認同於被知覺者。

2.18 此世界有各樣事物和知覺,是要讓我們解脫於這個宇宙。

2.19 自然有四種特性:特定的、非特定的、有分別的、無分別的。

2.20 知覺者只是知覺本身,雖然純潔,還是通過思維來看事物,而自我使他認同於這個思維。

2.21 這種知見的性質是為了知覺者的好處。

2.22 雖然對覺醒的人來說,這些都會毀去,但對其他人來說,仍然存在。

2.23 知覺者與被知覺者遇合,便產生這個世界。

2.24 無明是它的原因。

2.25 如果沒有無明,沒有知覺者與被知覺者遇合,知覺者便得到自由。

2.26 消滅無明有賴不斷的明辨。

2.27 智慧有七個階段,隨著知識增長,一個接著一個展現。

2.28 通過瑜伽的鍛鍊,那些雜染便會被知識之光去除,生出明辨的智慧。

2.29 持戒、精進、調身、調息、攝心、凝神、入定、三摩地,是瑜伽的八支。

2.30 非暴力、不說謊、不偷盜、不縱欲、不貪圖。

2.31 無論何時、何地、在甚麼情況,屬於甚麼階級,這都是不可打破的誓言。

2.32 內外潔淨、滿足、對身體及感官的控制,學習經典、對神順服,都是精進。

2.33 如果有反對瑜伽的思想,要用相反的去對抗。

2.34 毀滅的本能是有害的思想。無論是自己去做,去引生,或去認同。如果由貪婪、怒氣、迷惑成為動機,無論是溫和、中度還是猛烈,都會帶來無窮的苦難和無明,因此要發展出相反的。

2.35 只要確定非暴力,敵意便會消除。

2.36 不說謊,便能得享工作的果報。

2.37 不偷盜,便能得享財富。

2.38 不縱欲,便能得享靈性上的強健。

2.39 不貪圖,便能得到生命的知識。

2.40 潔淨為身體帶來保護,不會因與他人接觸而被感染。

2.41 精神上的潔淨,產生覺醒和對感官的控制。

2.42 滿足產生最大的快樂。

2.43 身體以及感官的完美,因持戒而消滅那些不潔而來。

2.44 由不斷的學習達至與上天合一。

2.45 三摩地是由注意力與神合一而產生。

2.46 姿勢必須穩固舒適。

2.47 控制不安,對無限作冥想,便能做到。

2.48 這樣,便不會受二元性騷擾。

2.49 掌握了姿勢以後,便要控制呼吸。

2.50 控制吸氣和呼氣便是調息。在外、在內,以至於靜止不動,都因應時間、地點和數目而調節,呼吸又細又長。

2.51 第四樣是呼吸既不在外,也不在內。

2.52 於是對光之遮蔽便除去。

2.53 這樣精神便適合作冥想。

2.54 如果精神脫離了知覺,而知覺亦不與感官混合起來,注意力便與自己合一。

2.55 於是達至對感官的最高控制。

2 comments:

Silverbell said...

謝謝你上載,我應該要好好咀嚼。

Anonymous said...

Silverbell,陸續有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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